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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登记新政策全面保护您的家

2008年07月04日 08:59  www.ttxw.cn   [ ][打印

   

  7月1日,是《房屋登记办法》实施的第一天,记者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局房地产窗口,看到周女士正在填写《房屋登记询问笔录》,原来她要买房,但并不知道今天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上与以往有所不同,“有变化了?是重新登记还是换证?”“既不是重新登记也不是换证,只是房屋登记制度发生变化,房产证依然有效。”房管处徐萍副主任认真地回答周女士的问题。记者就《房屋登记办法》的一些老百姓关心的细节问题采访了徐萍。

   问:房屋所有权证是否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凭证?

   答:不是。《物权法》、《房屋登记办法》规定,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拥有者所有权的凭证,登记簿才是房屋归属和具体内容详细记载的根据。两者不一致时,一般以房地产管理处的登记簿为准。

   问:共有房屋如何申请登记?

   答:共有的房屋,特别是夫妻共有的,要求共有人共同到场申请登记。

   问:对未成年人的房屋是否可以进行处分?

   答: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的,应当提交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文书,并出具为未成年人利益的经公证的保证书。

   问:转户时卖方是否也必须到场申请?

   答:是的。对因买卖取得房屋的,申请时出卖方的成年家庭成员均须到场签名;不能到场的,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。

   问:哪些情况还需要进行公证?

   答:对因赠与、析产、继承、受遗赠等取得房屋的也需要进行公证。

   问:对小区的物业服务用房等可否进行登记?

   答:对小区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、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,在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时一并申请,经核准后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,但不发放房屋所有权证。

   问:购买房屋如何防止一房多卖?

   答: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、商品房预购合同中约定向房地产管理处申请预告登记,预告登记后,未经预告登记的买主同意而买卖该房屋的,无物权效力。

   问:除对购买的房屋进行预告登记外,哪些还可进行预告登记?

   答:对预购的商品房抵押也必须进行预告登记,而且必须进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,即两次预告登记。

   问:对房屋登记有异议的如何处理?

   答:可以先申请更正登记,如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不同意更正的,再申请异议登记,并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民事确权诉讼,尔后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到房地产管理处对登记簿进行变更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刘海峰)

稿源:   编辑: 郑鸿秉    [发表评论]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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