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6日至6月22日,我县共发生各类刑事类案件148起。其中盗窃案件133起,其中入室盗窃案件39起,盗窃摩托车案件52起,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26起,盗窃金属制品案件5起,盗窃三电案件2起,盗窃汽车、摩托车内财物案件3起,扒窃案件4起,其它盗窃案件2起。诈骗案件10起。抢劫案件3起,窝藏、转移、收购、销售赃物案件1起,敲诈勒索案件1起。
6月21日接王某报警称:上午10时左右,案犯窜至赤城街道赤城路济公亭某旅行社,溜门进入王某的办公室内,将她放在办公桌上一只银灰色康尼牌女式挎包盗走,内有6000元现金及一只手机和二只小灵通等物(手机和小灵通价值1000元)。6月22日接市民施某报警称: 6月22日14时30分,其和同学范某在天台始丰街道城西某中学门口等车时,有2名男青年驾驶一辆白色女式摩托车,在其身边停下,后坐摩托车的男青年采用言语威胁,殴打以及持刀威胁的手段,从施某身上抢走一只手机(黑色,号码:13606769487,于2008年2月以1100元买入)以及280元钱,从范某身上抢得20元钱,得手后往科山方向逃跑。
随着夏季炎热天气来临,抢劫案件、飞车抢夺案件、入室盗窃案件、盗窃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案件也随之增多,案件开始进入高发阶段,须引起相关单位的重视,加强社区防范和巡逻守候工作,严厉打击街面犯罪,维护社会安定。
(县 公 安 局)